史宏信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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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

2022如何在辦理香港離婚手續,如何最快完成香港離婚程序?

香港離婚一般需時六個月至一年,而現時疫情下離婚程序所需時間亦可能延長,及早了解離婚方法及及早開始離婚申請有助雙方早日完成離婚步驟。

歡迎聯絡我們的顧問了解離婚協議書和離婚律師介紹。

怎樣才能離婚?

概括來說,必須向法庭解釋:

「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

根據 第179章《婚姻訴訟條例》第11A條 ,呈請人要向法庭證實有下列一個或以上的情況出現:

(1)雙方同意離婚,雙方分居 連續一年或以上

(2)單方面離婚,雙方分居 連續二年或以上

(3)配偶曾與人通姦

(4)配偶的不合理行為而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與其共同生活

(5)遭配偶遺棄連續一年或以上。

合附以上情況就可準備草擬離婚協議書,即離婚呈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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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流程

<第一階段>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申請的那一人會到家事法庭係出離婚申請書,或者二人一同一起提出。送達申請書的那一人稱之為答辯人,它可以對以後的申請書作一齊提供對答。

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

表格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
表格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表格 E財務報表(如適用)
表格 3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 4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其他項目由答辯人填寫)

<第二階段>

將呈請書送交配偶

離婚手續法律訴訟現已開始,「呈請人」是案件發起人,「答辯人」是你婚姻中的配偶。呈請人在提交呈請書時,要注意將離婚呈請書需要有法庭蓋印的副本最後需要由第三者或以任何郵遞方法送達給訴訟的一方。

離婚手續呈請書一定經由專人或以寄信郵遞方法送給對方。如果離婚呈請書如不能夠經由第三者或送件方式給對方答辯人,你也可透過法庭批准下把離婚呈請書刊登在報章上,當作替代送達手續。

<第三階段>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當離婚手續中的離婚呈請書送到後,你要取得的申請表格透過家事法庭登記處,然後需要向司法常務官安排有關指示排期做離婚手續聆訊。你的離婚呈請書或離婚共同申請需要按以下種類排期聆訊:

案件類別表費用
特別程序案件表630元
抗辯案件表1,045元

要留意離婚呈請個案被告知你已獲得聆訊之前,你一定要經司法常務官審核你的離婚呈請書已成功送給對方。常見的兩類證明離婚呈請書已經到達對方答辯人:

(i) 答辯人已將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

(ii) 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聲明已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如屬共同申請,只要有關文件已齊備(毋須向對方送達申請書),案件便可排期聆訊。

司法常務官將決定聆訊的日期、地點和時間,並通知閣下和訴訟各方。

<第四階段>

暫准判令

如果你已申請提出離婚呈請,但對方沒有在指定時間內向法庭提交答辯書,你的離婚手續呈請將被安排成為特別程序案內。

日常情況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留意你提供的離婚手續證據。如司法常務官相信你已就離婚呈請或共同申請有足夠文件理據,司法常務官會安排一份證明文件再存檔。你的離婚案件大家亦會獲得一份副本,解釋雙方已同意的條款。

大家均毋須出席聆訊。法庭將會安全頒布 暫准判令 (類似臨時判令)解除離婚手續婚姻。

<第五階段>

離婚的最終判令

六期後當法庭發暫准判令,申請離婚手續發起人可使用表格5 或表格5A,把填好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給法庭,方便申請離婚的最終判令。

如離婚有子女,除非法庭考慮到子女的安排覺得滿意,要不然是不會把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

有關子女的安排由法庭宣布前,暫準判令不得改成為絕對判令。如離婚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如有離婚手續問題請聯絡我們團隊了解更多。

香港離婚手續
常見問題

最簡單的雙方同意離婚可於6個月左右完成。

離婚手續的費用將取決於複雜程度;最簡單為雙方同意離婚。

如果你和配偶不能就子女撫養權或贍養費達成一致意見,而需要律師或大律師作代表出庭,那麼離婚費用就會偏高。

當然也可通過家事調解或自行商討減少分爭。

不論在那一個國家舉行結婚儀式,只要婚姻屬有效和可以證實其存在,理論上可在香港申請離婚。

分居二年就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不須對方同意。(雙方需要在香港。)

以對方的不合理行為作離婚理由不須要分居,但過程複雜和辦理時間較長。

雙方可以在獲得離婚絕對判令後再婚。